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3-02-15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5294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医保账户划拨 | ||
信件内容 | 倪书记 您好! 从2023年1月份起,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提高了,但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的反而少了,请问现在划拨的比例降低了吗,另外医保改革后说是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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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个人账户划拨”问题。根据《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2年达州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 二、关于“门诊费用报销”问题。依据《细则》,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自然年度设起付线(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和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1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 工作人员已就相关情况与您沟通解释,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万源市医保局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818-8622624。 万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