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0-07-10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5155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关于长江流域进入十年禁捕期 | ||
信件内容 | 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快速认真的落实关于长江流域进入十年禁捕期的相关规定,不要等河里的鱼被网绝户了才开始反应过来!一定要严治那些违反国家规定关于长江流域进入十年禁捕期的非法扑鱼!!!!! | ||
县长批示 | 请万源市农业农村局阅办。
市长信箱办 2020-07-13 11: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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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万源人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期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期的相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加强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期的宣传发动和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向全市所有涉河乡镇印发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法律法规摘编》1000余份,组织专班对专业捕捞渔民进行了逐一核查,引导渔民把禁渔退捕工作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是我局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市公安局、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涉河乡镇派出所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所辖天然水域进行了全覆盖、全时段的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期的相关规定,加大渔业法律法规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期相关规定的宣传,汇同市公安局、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万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