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4-03-02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6591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给父母办生日宴 | ||
信件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纪委,单位上的公职人员通过程序报备了的话,能否给父母办70岁以上的整生的生日宴? | ||
部门回复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来电(信)收悉。首先感谢您的来电(信),关于您咨询的“给父母办生日宴”问题,我委已及时按程序收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电)信内容:我想咨询一下纪委,单位上公职人员通过程序报备了的话,能否给父母办70岁以上的整生的生日宴? 二、政策依据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川纪发〔2023〕2号)、《中共达州市纪委 达州市监察委员会〈达州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达市纪发〔2023〕3号)。 三、办理情况 2023年5月31日,中共万源市纪委 万源市监察委员会印发了《万源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万纪发〔2023〕12号),其中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纪委书记(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和党员;第四条规定: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般不得操办生儿育女、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病愈出院、工作变化、参军入伍等其他事宜。确需操办其他喜庆事宜的,邀请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近亲属范围,并按规定报备、报告。 经办人: 陈树叶 经办电话:0818-8622421 中共万源市纪委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