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4-11-18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6706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退伍军人购买城乡医疗保险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朱市长: 您好!感谢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退伍军人的许多优惠政策。 我的父亲是一名1980年参军,1986年退伍的退伍军人,万源市农村户口,现在已经62岁了。想咨询一下,万源市有没有这样的优惠政策?年满60岁的农村退伍军人不需要缴纳城乡医疗保险,国家已经替退伍军人缴纳了城乡医疗保险的政策。 |
||
部门回复 | 袁胜宽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您父亲是一名1980年参军,1986年退伍的退伍军人,万源市农村户口,现在已经62岁了。想咨询一下,万源市有没有这样的优惠政策?年满60岁的农村退伍军人不需要缴纳城乡医疗保险,国家已经替退伍军人缴纳了城乡医疗保险的政策。现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该咨询件后,我局政策信访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联系核实诉求,并与具体经办股室优抚与安置股核查信息。经查您父亲袁继生是我市优抚对象,经上级领导研究今年优抚对象的医保按照原方式参照执行,由政府代缴。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相关政策,感谢您的来电,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我局优抚与安置股,联系电话:0818-8602991。 2024年11月21日 万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