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5-08-19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6785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市政工程修路导致房屋地基受损,找不到施工负责人 | ||
信件内容 | 位于鞠家坝村祥瑞汽修路口一栋房屋G210国道,施工单位在搞污水管道时,把本人房屋地基墙挖了个洞,导致墙面出现裂缝,给过往人员已经造成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当时承诺的道路铺设沥青时解决,现在G210国道沥青已经铺设完了,但是找不到施工单位了,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请政府相关部门帮忙排查此事位于鞠家坝村祥瑞汽修路口一栋房屋G210国道,施工单位在搞污水管道时,把本人房屋地基墙挖了个洞,导致墙面出现裂缝,给过往人员已经造成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当时承诺的道路铺设沥青时解决,现在G210国道沥青已经铺设完了,但是找不到施工单位了,根据我市2025年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请政府相关部门帮忙排查解决此事 | ||
部门回复 | 蒲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施工单位污水管道施工时,将当事人位于鞠家坝村祥瑞汽修路口G210国道的房屋地基墙挖了个洞,导致墙面出现裂缝,造成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当时承诺道路铺设沥青时解决,现在G210国道沥青已经铺设完了却未能解决。经我中心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二、政策依据 根据相关合同第6.1.9.2条规定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此次事件确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三、处理结果 目前,我中心已于2025年8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经协调,施工方与当事人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由当事人自行维修处理,施工方一次性支付当事人1000元,用于其自行安排维修事宜。 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8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