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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10     点击数: 人次

  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正,1月9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和万源市司法局联合启动万源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后,万源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将全程参与案件诉讼,依法维护被告人诉讼权利。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案件律师辩护率只有30%左右,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

  据了解,最高法和司法部此前在全国8个省份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首批试点工作,四川是其中之一。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全省执业律师数量位居西部第一,以及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发展,均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基础。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四川省高院、四川省司法厅出台的相关措施,万源市人民法院和万源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的最大亮点是“全覆盖”,据《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除《刑事诉讼法》中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也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笔者从《实施办法》中了解到,四川在全国开创性提出,在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全覆盖试点。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人没有委托律师的,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马发海 刘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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