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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关于申报符合《万源市生态工业突破性发展十条措施》政策条件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1-03     点击数: 人次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加快我市生态工业突破性发展,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生态工业突破性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发〔2017〕178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文件要求,经请示市领导同意,现开展申报符合《十条措施》补助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项目。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企业是指全市已纳入国家统计平台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会计年度为准从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请符合《十条措施》补助条件的工业企业自行申报,并附相关佐证资料(不需所在乡镇签字盖章,2018年新升规的8家企业不申报)。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经信局,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股(市政府大楼7楼702办公室),联系人:蒲福川,联系电话:8730077。

  

                         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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