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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5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11     点击数: 人次

罗从超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建议》(第1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以“面向市场,自主发展;扩大规模,做大品牌;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原则,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落实相关政策、支持鼓励民办教育加快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全市民办教育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幼儿园58所,其中农村36所、城市22所;在园幼儿共10286名,幼儿入园率86.03%;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共450名。

一、 加强园舍管理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基础教育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学前教育用地。二是积极鼓励兴办高质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尤其是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统筹规划建设幼儿园。目前,主城区已在东区规划新建一所幼儿园,罗家湾幼儿园新建项目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火车站青沟幼儿园正在装饰装修阶段,现代城拟改建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在装修)。三是对原来已审批的老旧幼儿园进行强力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取缔;目前,已取缔石窝新星幼儿园、长坝亲子幼儿园,已督促太平镇红星幼儿园、晨星幼儿园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四是对条件达标、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认定。近三年共认定32所普惠性幼儿园,并给予了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购买安保器材、设施设备、教学用具和幼儿玩具。

二、 注重教师管理

一是市教科局统一制发《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需购买社会保险的种类及参保方式等,积极督促各民办幼儿园及时为幼儿园教师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二是在对民办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优秀表彰、培养培训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园教师同等待遇,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实施,每年给民办幼儿园教师分配一定数量表彰及参训名额。三是鼓励民办幼儿园加强自身建设,经常性组织教师通过自主学习、轮岗交流、研学旅行等多种形式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三、 狠抓常规管理

一是在收费管理方面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成本核算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城市、农村幼儿每人每期分别不超过1400元、800元的标准执行。同时,要求各幼儿园在开学时必须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只能收取保教保育费,设了全日制午餐的可收取伙食费(要按月结算且不能盈利)。二是在教学管理方面各幼儿园均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关要求,以注重培养儿童兴趣为主,广泛开展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类游戏,力戒小学化倾向,有效杜绝盗版教材进园。三是在安全管理方面、民政、市管、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强化沟通、密切协作,不定期开展幼儿园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明确办园法人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严厉查处黑车和超载车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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