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注意啦!!!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于2019年12月25日开始2019年度财务结算工作。大家请于12月25日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悉,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2月10日提前下达2019年12月份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请各参保单位于12月10日前及时申报本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于12月25日前到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时申报打印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参保人员未缴纳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到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时申报缴纳,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
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相互转告,逾期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造成的后果,由各参保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