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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万源市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31     点击数: 人次

    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社区发展重“量”,更要重“质”的建议》(第02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
    省、达州市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目前上级正在调研,并征求各县(市、区)意见,我市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参照执行。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工作者专职化管理,将从职数设置、薪酬体系建设、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干部通过定向招录、“三类人员”选拔等方式畅通优秀干部晋升渠道,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让能干事者有舞台。
    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一是村(社区)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缴费档次的50%进行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其参保费档次的50%进行补贴。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后,离职不再享受离职补贴。二是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贴按年度补贴,由各乡镇、街道办按规定每年11月前据实向财政申报,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办提供的实际参保依据,核实后将养老保险补贴解决到各乡镇、街道办,由乡镇、街道办发放到村(社区)干部本人。三是下列对象不享受补贴:未参保的不予补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社区干部的不享受补贴;不任职即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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