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素质,推动形成全体市民共同的道德规范和文明约定。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通过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和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对《万源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内容公布并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按照通俗易懂、顺口好记、精练准确的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文明办。联系人:邱志强,联系电话:8622197,邮箱:1172959974@qq.com。 附件:《万源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 中共万源市委宣传部 万源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 举止文明,不随地吐痰;
2015年2月13日
万源市市民公约
(征求意见稿)
2. 说话和气,不粗言秽语;
3. 爱护公物,不损坏花草;
4. 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
5. 呵护城市,不乱贴乱画;
6. 遵守规则,不乱穿马路;
7. 尊重他人,不占道经营;
8. 文明行车,不乱停乱放;
9. 遵守规划,不违章搭建;
10. 乐于助人,不损人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