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万源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市政府决定对城区街道路段上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实行有偿服务,其目的是合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引导车辆文明停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实施范围为万源主城区福鑫大道、河街南路、 红旗路、金缔路、建设路、长青路、万和路、体育路、万兴路、玉龙街、盛景苑街等路段现已划定的844个临时停车泊位。拟定实施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
一、城区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段及收费标准
(一)收费时段:早上7:00时—晚8:30时,第二天早上7:00时起重新计收。
(二)收费标准:
1. 一类价区:起价3元/小时(2小时内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一类价路段:老城区的建设路、金缔路、红旗路、长青路、河街南路、滨河路。
2. 二类价区:起价2元/小时(2小时内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二类价路段:河西片区的万和路、体育路、万兴路、玉龙街、盛景苑街。
3.免收停车费的范围:执行军用(含武警)车辆、执法车、救护车、抢险车、殡仪车、邮政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
二、收费车辆范围
中小型客车、轿车,小(微)型货车
三、意见征集方式
1、可直接到市城管局反馈意见(联系人:唐雪梅,联系电话:0818—5377008,市城管局办公楼302室);
2、编辑邮件发送至 (513088572 @qq .com);
3、书面意见可邮寄至万源市城管局(地址:万源市太
平镇裕丰街阳光花园118号)。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24时。请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建议献言。
万源市城市管理局
万源市公安局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