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60号提案
办理情况(B)的函
李明清委员:
你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管控农村丧葬随意占用优良耕地问题的建议》(第6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推动农村公墓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节约耕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应有之义。近年来,为加强农村散坟管理,规范农村居民安葬行为,我市通过完善政策措施、争取资金投入、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在乡镇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殡葬宣传,利用春节及清明节,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开展殡葬宣传,通过殡葬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厚养薄葬宣传,将移风易俗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之中,积极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规范农村地区安葬秩序,提高群众对绿色殡葬的认同度。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根据《万源市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由民政会同发改、公安、文体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引导公众认识到集约化安葬对保护土地林业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提高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的意识,逐步树立移风易俗、生态文明、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尚。
三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兴办公益性公墓,协同乡镇、村(社区)把建设农村公益性公益公墓纳入规划建设,减少农村丧葬随意占用优良耕地现象。我市第一座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在白沙镇,现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已进场施工,正在进行墓区挡墙基础开挖施工,建成后将及时投入使用。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