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万源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政府大楼二楼212室(邮编63635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35921522@qq.com。
附件:万源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