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彩平代表:
你在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未成年人带手机进校园的建议》(第02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我市各学校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和电子产品给学习及生活带来的便利和帮助,同时让学生了解电子产品给身心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以真实案例来分析电子产品对我们视力与健康带来的影响,从而树立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正确使用电子产品习惯。
二、规范学校日常管理
我市严格要求各学校加强和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方案,加强对校园网内容管理,建设校园绿色网络。同时,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要求,如学生带手机到学校,教师须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暂时代为保管,让家长到学校取回;寄宿生确有需求的,须家长同意、书面申请,进校后交班主任统一保管,周末放学后再领回用于与家长联系;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如果有特殊情况要与学生联系,可通过班主任电话或者学校公共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络。
三、建立家校共育格局
我市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普及过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危害,要求家长从教育引导、以身作则、注重陪伴、疏导心理、配合学校等方面履行好家长监护职责。同时,教师在给学生布置作业时,尽量考虑书面作业,不得通过手机、电脑给学生布置网络作业。
四、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统筹协调教科等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鼓励各校积极创新教育方式与手段,完善学校设施设备,强化对中小学生网络及智能手机使用的日常管理,引导家长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及爱护,以身作则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电子产品。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