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政府网 - 达州市政府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8号建议 办理情况(C)的函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12-30     点击数: 人次

熊小玲代表

市六人大六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无社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用的建议》(第01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老龄人口目前现状

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2020111日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85594占全市总人口21.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616占比17.36%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79%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93%
   二、老龄人口养老政策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根据我市现有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不同年龄段参保人享受政策有差异。我市“新农保201010月启动或“城居保2011年7月启动实施时农村1950年、城镇1951年及以前出生已满60周岁第一类人员的参保人不用缴纳保费办理参保登记、待遇核定手续后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第二类人员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至60岁为止也可补缴至满15但不得超过15距领取年龄超过15第三类人员的参保人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同时,参保缴费人年满60周岁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按照现有政策我市居民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居民养老保险金每人每月105年满60周岁到70周岁之间的老年人根据缴费情况享受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金。

(二)高龄津贴政策凡是年满80周岁且户籍地在我市的老年人都可享受高龄津贴分为三个年龄段进行发放年满80周岁—89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的高龄津贴年满90周岁—99周岁的每人每月120元的高龄津贴年满100每人每月600元高龄津贴。

三、老龄人口工作措施

目前除了上述两种养老保险政策以外我省还未出台其它相关政策同时了解周边县市也有其它政策更好解决无社保人员基本生活问题。为进一步解决无社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费用问题,我市将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养老保险。并根据2015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选择参保2020年省人社厅、财政厅将四川省个人最低缴费档次提升到200增加了4000元档次同时保留100元档用于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特困对象、低保对象、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资金政策倾斜无社保老年人解决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的问题提高生活质量,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大力支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