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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惠民生 生活水平稳提升

来源:万源市社保局     作者:张璐     发布日期:2022-10-31     点击数: 人次



为保障工伤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工伤人员共享发展成果。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8号)文件要求,万源市社保局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解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2022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了调整。

本次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我局按照政策时间截点,上报本次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同时化解新系统存在的经办难题,完善软件功能,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有效推进调待工作高质量完成,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本次工伤待遇调整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体体现,它综合考虑了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进一步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提高了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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