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禄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设立固定献血屋的建议》(第01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2023年初,我市已下达《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发〔2023〕19号),要求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办)政府密切配合、主动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关于委员建议“在我市城区设立固定献血屋”,我市经请示达州市中心血站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暂无法实施,现采取每月开展机动采血2次方式,解决城区献血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再次请示达州市中心血站设立“固定献血屋”事宜,同时为方便爱心人群积极主动献血,将安排流动献血车定期前往市区繁华街道和各大乡镇流动献血点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