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龙、龙学玲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古院落(民居)保护利用的建议》(第01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保护传统村落不仅是历史文化传承的需要,也是维护自然生态,保护人类生存空间的重大举措。万源市共有4个传统村落先后纳入国家(省)级名录,已公布历史古建筑(古院落)10处。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扎实做好古传统村落古院落(民居)保护利用工作。一是明晰保护范围。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古院落)核心区的历史文化元素,坚决制止私搭乱建,未批先建的违规建设情况,引导建房需求强烈的农户到规划新区建设,坚持保护保全和科学利用互促共进,尽可能保留当地村民在核心区生活,避免传统村落(古院落)空心化,让传统村落(古院落)见人见物见生活。目前,已对我市4个国家(省)级名录的传统村落,10处历史古建筑(古院落)进行了保护确认。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推动补助、无息贷款、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综合支持传统民居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向中国传统村落、历史古建筑(古院落)倾斜。鼓励本土能人、企业家回乡及相关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投资、租赁等多渠道参与中国传统村落、历史古建筑(古院落)保护与利用。三是广泛宣传扩面。充分运用我市电视台、媒体开展专栏,大力宣传传统村落、历史古建筑(古院落)保护利用价值意义和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营造良好的保护利用宣传氛围。充分挖掘传统村落、历史古建筑(古院落)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讲好古建筑(古院落)故事,弘扬古村落文化,适时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评比表扬活动,不断增强公众保护历史文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历史文化保护的良好风尚。四是严格管理保护。开展历史文化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毁坏、售卖历史古建筑(古院落)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传统村落核心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建设项目实行避让古树名木、历史建筑原则,并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工作。
下步,我市将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扛鼎在肩的担当、攻城拔寨的决心全力推进传统村落、历史古建筑(古院落)保护和开发工作,巩固提升保护修缮工作成效,坚决守住文化保护不灭失底线,切实维护文化传承、留住历史印记。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