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毅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违法建筑的建议》(第09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增强治理违法建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超常规的思维、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举措,持续有力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统筹安排,建立联席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巡查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治理违法建筑工作持续有效推进。二是加大协同配合,开展综合治理。按照《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源市中心城区(古东关太平组团)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先易后难,联合集中整治方式,各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摸底排查、研判情况,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拔点攻坚,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清理,共同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累计巡查952余次,立案17件,强制拆除25起,拆除面积2068㎡平方米,督促劝导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5起,拆除面积425平方米,当事人现场自行整改8起。三是加力宣传引导,提升法律意识。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立体化广泛宣传治理违法建筑相关知识,提高人们法制观念,切实提升群众思想自觉,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整治、全面监督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建设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跟踪监督,定期对建设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办理规划手续,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把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狠抓典型案件的曝光处理,扩大影响面和教育面,增强执法威慑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