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具有沙滩镇户籍的残疾人。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申请条件
具有沙滩镇户籍的残疾人。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原件 乡镇
残联
2 两张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 原件 乡镇
残联
五、办理程序
1.评定医院定期向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表》。
2.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填写《万源市残疾人公示花名册》,网上发给申请人所在乡镇残联,由乡镇残联填写《万源市残情评定公示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情况说明并退回申请材料。
3、公示期满乡镇残联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万源市残情评定结论公示回执单》,交乡(镇)残联再报市残联。
4、万源市残联窗口根据《万源市残情评定结论公示回执单》,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进行现场办结并颁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情况说明。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转外出现场)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医院鉴定费除外)
八、受理窗口
残联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