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万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万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18—87303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国家、省、达州市和万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工作重点、要点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入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升政府公信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一)加强领导,做实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政务公开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强化日常教育培训和线上线下业务交流。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发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处置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指导。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天天有更新、周周有监测、月月有督促、年年有评估的动态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完善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导30个乡镇、1个街道办、30个市级部门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编制万源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以公开促规范,以标准补短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严格发布程序,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把信息审核关口前移,确保准确权威。落实每日读网值班制度,综合运用技术监测手段,建立错别字和关键字库,对信息进行动态监测,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三是巩固两化试点工作成效。强化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全面梳理规范政务公开事项和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机融合,门户网站链接四川政务服务网万源站点,以办事服务公开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公开政府信息5200余条。
(三)拓展渠道,打造高质量高效率平台。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版块设置,完善网站功能,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政府与群众的交流,努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搭建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在门户网站首页新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专门栏目,规范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加强统筹规划,规范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三是融合线下发展。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LED显示屏,营造良好线下公开宣传氛围;聚焦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惠民利民政策等重要方面信息,大力开展驻村帮扶和挎包宣讲活动,面对面点对点有针对性的为群众宣传解读政府各项政策,切实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公开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