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7〕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 [查看全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点范围: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合江县、什邡市、盐亭县、青川县、万源市...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