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行政审批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参照川建审发 〔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3年5月11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 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 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市行政审批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见附件1)。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 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万兴路200号
万源市住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股(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电话:0818-2935925
附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万源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8曰
附件:
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 ||||
公示期(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21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四川锐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增项:模板脚手架 | 同意:模板脚手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