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应急管理局
“四举措”筑牢煤矿汛期安全防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万源市应急管理局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防化并举,扎实做好煤矿汛期安全工作,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基立柱。
抓责任主体,排查整治不漏项。聚焦煤矿企业汛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矿企业调整完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推动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组织煤矿企业全面开展“雨季三防”自纠自查自改工作,对煤矿企业井上、井下和矿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建立煤矿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建立矿区塌陷、沉降、裂缝、山洪等地质灾害观测点,明确人员、明确时限,及时更新观测记录,并按照“三个明确”的原则,建立完善应急避险处置方案。
抓监管执法,专项督查不走样。及时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汛期煤矿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依托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专家组力量,在汛前对全市8家煤矿矿区地质灾害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和存在重大灾害的煤矿,现场约谈煤矿主要负责人。同时,将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纳入日常服务监管工作重点内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目前,已全部完成煤矿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督查工作,共计下达检查文书8份,发现并整治问题隐患2条。
抓预警预报,除险避险不松懈。坚持短临预报的原则,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防指办等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下达预警指令,严格执行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紧急避险撤人制度,及时停工撤人,安全转移受威胁人员。采取电话询问、视频调度、现场核查等线上线下并举的方式,随时跟踪落实预警指令落实情况,动态掌握各煤矿运行状态,及时果断处置重大险情、重大灾情。入汛以来,共计下达预警指令2次,现场督导煤矿除险避险8矿次,紧急避险撤人100余人,有力保障了煤矿人员生命安全。
抓应急准备,值班值守不空挡。坚持“宁可备而不用”的原则,督促指导煤矿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实行专人负责,专库专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明确“雨季三防”工作责任,组织煤矿对水泵、管路、电控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与维修,加强对矿井排水系统和矿内外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确保在极端天气下矿井双回路供电安全可靠及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明确煤矿安全监管专班和驻矿安监员职责,坚决执行靠前驻防和24小时蹲守制度,同时抓实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处置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