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2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1 | 李玉昌、符于达 | 符慧 | 符秀荣(先于符于达死亡)、许维琼(先于符于达死亡)、李玉昌、符慧 | 李玉昌 | 万源房权证集资字第0562号 | 77.60㎡
| 万源市太平镇建设路(广播局)2单元7楼1号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873045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