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病残人员津贴 维护养老保险权益
  • 来源:万源市社保局
  • 作者:李蓉
  •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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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残津贴政策是对我省现行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提前退休政策的补充完善,切实维护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随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整做相应调整。

    随着2022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公布,万源市社保局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病残津贴调整发放工作明确分工及职责,安排业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精准掌握政策,及时解答病残人员的疑问,全力做好病残津贴年度调整工作。此次调整的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调整标准为病残津贴从每月863.42元增加至900.69元,从2023年1月开始执行

    通过我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截止目前,病残津贴及调整补发待遇已发放到位,做到了不漏发一个人、不少发一个人、不错发一个人,切实维护了每一位病残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病残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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