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2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1 | 黄富帮、梁玉华 | 黄敬东 | 黄晏如(先于黄富帮死亡)、陈国华(先于黄富帮死亡)、梁应恒(先于梁玉华死亡)、黄启贤(先于梁玉华死亡)、黄菊、黄伟、黄敬东 | 黄菊、黄伟 | 万房权证监证字第集资0845号,万源市国用(2001)字第02801044号 | 122.73㎡
| 万源市太平镇秦川大道69号(国土局家属院)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873045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