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关于公布万源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征收房屋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万源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项目(万中教师周转房通道建设)拟征收房屋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房屋范围:万源中学校内属国有资产的万中女生宿舍楼及原单身教师宿舍(见红线图)。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自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含装饰装修)及其附属物;不得对房屋进行处置、租赁;不得有为增加补偿费实施的其他不当行为。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实施的不当行为,我中心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且不增加补偿费。
特此公告。
附件:万源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项目(万中教师周转房通道建设)拟征收房屋红线图.jpg
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