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关于公布万源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万源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铁路桥下谢富政)拟征收房屋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房屋范围:位于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秦川社区铁路桥下谢富政房屋及附属物(见红线图)。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自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含装饰装修)及其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不得对房屋进行转让、分割、赠与;不得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不得迁入户籍、合并或分离户口;不得有为增加补偿费实施的其他不当行为。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实施的不当行为,我中心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且不增加补偿费。
特此公告。
附件:万源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铁路桥下谢富政)拟拆迁房屋红线图.jpg
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