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关于协商选定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因万源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相关规定,请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协商选定该项目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选定的结果书面报告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若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我中心将依法采取投票、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
被选定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同意我中心的取费标准、计件方式、支付办法。
联系人:刘 渊
联系电话:0818-8606552
联系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河西盛锦苑1号楼2楼
特此通知
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