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将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依职权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王美梅、王刚、王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万源市罗文镇苟家寨村七组 | 川(2021)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30686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90㎡/房屋建筑面积58.3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依职权注销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自然资源局207办公室
联系方式:0818-8600233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