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1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 来源:万源市财政局
  • 作者:万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11-07
  • 点击数:人次
  • 袁莉萍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道路养护经费拨付到乡镇的建议》(第061建议)收悉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我市印发实施《万源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万交运〔202356号),拟上级下达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中各乡镇(街道)拟分配使用部分按70%的比例下达各乡镇(街道),剩余30%部分按照《万源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万府办发〔2021104号)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再分配下达。目前,我市正在按程序将上级下达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划拨至各乡镇(街道)

    下一步,我市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强化农村养护公路资金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8

     

    联系人:市财政局  杨东良  1379569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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