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工业)激励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建〔2023〕49号)下达我市真抓实干激励资金(工业)100万。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9〕296号)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拟将该笔资金全部用于绿色工业发展,现将2022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工业)激励资金拟分配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此次分配情况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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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