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水务局
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Ⅲ级企业拟达标企业的
公示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22〕1459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我局受理了考评机构评审的万源市红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家水电站(红河电站、胡家桥电站)的安全标准化初评资料,经审查并考核合格,拟将上述2家企业命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Ⅲ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对公示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万源市水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818-8622832。
万源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