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潭河景区门票、观光车等服务 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 来源: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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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华录乐动有限公司万源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龙潭河景区门票、观光车等收费价格的请示》(乐动万源分司〔2021〕1号)收悉,由于你公司正式经营龙潭河景区项目,为进一步规范龙潭河项目有序开发和适应市场需要。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和万源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通知单(编号:770号)精神,现将你公司关于龙潭河景区门票、观光车和机动车停放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门票为28元/人

    对年满65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在非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法定节假日门票半价或免收;

    现役军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有效证件减半收取门票;残疾人、低保户凭有效证件和身高1.2米(含1.2米)或6周岁(含)以下儿童免收门票,1.2至1.5米(含)或6至14岁(含)儿童实行半价优惠。

    涉及居住在景区内居民、井溪镇、蜂桶乡进出居民和其他需进入或路过办事人员免费通行的实施方案,由你公司征求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村、社和居民等意见后公示执行。

    二、观光车票为20元/人

    三、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全天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30分钟内免费。全天为20元/辆.次,超过24小时的每天加收10元/辆。

    减免政策: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制式执法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管护车、邮政车,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车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免费的机动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对持有新能源牌照的机动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减半收取。对同一车位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应予以优惠。

    以上均为试行的最高限价,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按程序报批。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核定的门票价格、观光车价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和相关减免优惠政策,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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