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炒信” 通过虚假交易情况生成不真实的销量数据、用户好评,对消费者的购物决策产生严重误导,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使刷单商家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使没有刷单的诚信商家失去了部分交易机会,扰乱了市场秩序。
2023年12月,我局在查办万源市某公司发布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的广告案中,另发现该公司通过捏造虚假交易记录的方式,来提高网店的店铺商品销量记录,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这是我局查办的首件刷单炒信违法案件。截至案发,共虚假交易6单,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鉴于该企业违法的主要原因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存在“明知故犯”的主观意愿,且刷单数量较少,其违法行为又没有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害。执法人员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行政约谈该企业法人,改用政策提醒告诫的柔性监管措施,免予当事人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