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万源市克服农村幅员面积大,“公铁水”里程长,自然灾害易发频发等困难,着力“关键少数”高度重视、“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资源要素”整合利用、“千万工程”经验运用等四个方面,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常治常新。
完善机制,常态长效强治理。一是高位推动。市委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一线,访居民社区、穿背街小巷,常态化推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现场办公解决环境治理难点问题。调整充实了县级领导力量,增强了环境治理推动力。制发了《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2023年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域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万源市“奋战三个月f城乡大清洁”行动方案》等,理顺了工作机制,明确了目标任务。二是创新做法。持续推广“两书四单”工作法。“两书”:“倡议书”念到底、“提醒(督办)函”督到底;“四张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扛责到底,全面对标对表,确保环境治理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三是深入调研。2023年,先后完成“城市管理、任河流域环境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农村村级保洁队伍建设”等调研报告4篇,抓实抓牢农村环境治理的难点和重点。
统筹推进,齐心协力抓共治。一是“村庄清洁”行动有序推进。全市290个行政村(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23个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正常。2023年1-11月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20881.73吨,同比增加1893.95吨、增长9.97%,农村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置率实现“双增长”。4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后无反弹,100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实施了生活垃圾清运收费机制。二是基础设施陆续建成。充分依托村(社区)闲置资源,完成第一批“和美驿站”建设,营造了优质的乡村公共服务和休闲娱乐环境。“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全面完成47个村整村推进示范及5116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正在新建50个垃圾分类房和3座农村公共厕所。完成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三是五长制抓长治。利用“河湖长制、路长制、田长制、林长制、双段长制”抓乡村环境治理。水域环境持续向好,开展河长巡河8.07万余次,清理垃圾270余吨,完成白沙河、澌滩河、喜神河健康评价,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路域环境持续改善。加大道路日常养护保洁,提高路面清扫保洁频次,及时清理路面路肩、边坡边沟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塌方1.2万余方,完成国道G347线104.44公里道路绿化;全力完成国道G210、G347共62.9公里路面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农村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农膜回收率达85.3%;农药使用量239吨,同期减少2吨;化肥使用量21891吨,同期下降1.2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严守护林防火。2023年开展督导调研12次,林长巡林3.8万余次,发现解决问题129个,实现连续3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双段长制”筑牢铁路安全底板,协调组织西安铁路局安康段召开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3次,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安全隐患25起,拆除铁路危旧工房4处。四是全年优良天数率稳居达州市榜首。
以创促建,突出特色争名片。打好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三边三化”环境治理关键仗,助力创成“天府旅游名县”金色名片。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确保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考核评估顺利通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3个、省级卫生乡镇创建5个、省级卫生行政村130个得到巩固。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国家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4个、推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达州市示范村8个。成功推荐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美村庄”4个,“最美校园”2所、“最美医院”2家、“最美护林员”5人。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目前已完成现场核验。通过各类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了乡村“硬”的“物质”环境,提升了乡村“软”的“人文”环境。
用心用情,巩固提升促发展。一是组织各地利用“党员活动日”“工会活动”“倡议书”发放等,推进环境治理“进村庄、进社区、进农户”,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环境卫生,自觉养成良好习惯、践行文明行为、共建和美万源,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截至目前,撰写环境治理信息简报35篇,其中人民网四川频道3篇、新华网四川频道1篇、达州日报1篇、政务信息简报8篇、达州发布15篇,掌上达州7篇。二是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开展“环保世纪行f万源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水环境保护知识,夯实全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各地常态化开展流域环境问题巡河管控,河道垃圾清理。三是按照“拼战万源拉满弓”要求,组织开展“奋战三个月f城乡大清洁”行动,着力解决垃圾乱扔、车子乱停、摊子乱摆、污水乱排、广告乱贴、管线乱拉、烟子乱冒、工地乱象等环境突出问题。
敢于亮剑,季度曝光防反弹。严格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和电视“季度曝光”制度。2023年,制发《关于强化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季度曝光”问责制度的通知》,对城乡环境治理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实行电视“季度曝光”,责令3个乡镇和3个市级部门的主要领导,在万源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检视,并承诺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开展环境治理督查110余次,政务督查通报5期,督办函65份,提醒函21份,督促责任单位进行了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