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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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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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万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宣教信息、普法知识、工作动态等合计895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健全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准确答复,满足公民、法人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增强优化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效;加强与报纸、杂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配合,对事关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重大政策解读、重要活动信息,采取专刊、专版的形式进行宣传及时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方便人民群众获取各种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落实专人负责定期以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均实行主动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和抢险救援进展、政府举措、工作进展等信息以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布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做好内容补充及更新。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开展每月检查、季度考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及时、规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大人事、财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开通网上在线受理功能,对群众提出的申请予以及时回应。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在公共场所、社区、偏远地区增加信息公开点;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多样化的方式,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内容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加大考核力度;实行谁公开、谁负责制度,对因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的不良后果,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万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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