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万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取消城区部分路段非机动车停车位的
通 告
〔2024〕第2号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切实还路于民,还景于民,增颜“巴山画屏”,提品“红城万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已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予以取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时间
2024年1月12日8时起
二、取消范围
福鑫大道滨河路段(运管所至城南加油站)
三、其他事宜
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不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车辆。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乱停乱放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万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万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