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 作者:万源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1-15
  • 点击数:人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万源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确保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传达我中心各项工作动态,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公开信息共计42:预算决算信息公开2,部门公告25条,工作年报1条,规划业务信息14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以片区为单元的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工作以及万源市所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批等业务工作时,对发布信息进行严密审查,一般工作信息必须经过具体股室负责人、综合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每次信息发布前需经过反复核稿,确认准确无误后才能万源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我中心高度重视信息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从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积极配合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二是及时检查更新网站内容每周登录网络平台对台和相关内容进行一次检查河梳理。做好专栏和部门网站维护。

    (五)监督保障

    1.主动学习,强化工作落地落实,我中心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成立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股,结合本单位“拼战赛台”工作方案制定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公开通报、扣除相应分数并限期整改。

    3.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技能水平,为信息公开提供可靠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平台操作业务能力不够熟练;二是信息公开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二是通过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和利用职工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信息报送程序和范围等业务知识,有效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万源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