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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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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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万源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下,市司法局对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整理和发布。

    2022年度,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万源司法微信公众号“万源司法”抖音号及微博号主动公开信息及工作动态100余条,行政复议案件3条,公示公5部门文件2,万源市社区矫正矫务监督与公开5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及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度,市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特别是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内容严格发布程序,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公开公示相关信息,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对信息平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严格把关相关信息内容,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依托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万源司法”微信、微博、抖音等官方账号发布法律法规政策、法治宣传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制度,并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程序监督,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和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控制、把关。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接受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进一步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2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呼声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公开内容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工作基层不够扎实,公开载体不够丰富等;二是公开时效性不强,在某些公开信息中,没能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公开,导致公开时间滞后。在以后工作中,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业务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干部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万源市司法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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