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信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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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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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万源市信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管理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各种信息26条,包括制度文件、预决算、工作动态、信访法律法规等内容。其中机构职能信息变动1条;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2条;其他类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签”制度。预发布的信息经拟稿人、核稿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予以对外公开发布。重大信息、敏感信息须报分管领导审核,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才能发布。二是持续开展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主要依托是市委、市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落实1名综合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及时更新本单位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提供各种渠道;二是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三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及时反馈回复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内容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部分科室信息公开存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的情况。今后我们会针对存在问题,点对点进行改正: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万源市信访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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