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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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经信动态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动在万源市政务信息平台共发布政务信30条,经信动态28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各股室报送信息,层层审核校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内容真实,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二是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做到有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即公开,注重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全面更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强调平台内容管理,持续优化平台公开内容,推动站内专栏更醒目,确保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更便利、更准确、更高效。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各股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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