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1 | 杜博、杜现成、杜立、张瑞国 | 杜沐阳(曾用名:杜博) | 张符兴(先于张瑞国死亡)、冉从华(先于张瑞国死亡)、杜林侠(先于杜现成死亡)、唐魁杰(先于杜现成死亡)、杜立、杜沐阳(曾用名:杜博) | 杜立 | 川(2021)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44343号 | 271.43㎡
| 万源市大沙镇月台村山鼓岭组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873045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