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达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达州市有关房地产开发、房产信息管理、房产面积测绘、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治理、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收集工程造价信息。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省、达州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负责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战略和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
(六)承担城市、乡镇场镇(以下统称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雨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照明等,下同)建设。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等。负责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建设,负责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园林绿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园林城市、城市公园建设。参与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管理。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组织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拟订建筑节能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建设领域“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十)指导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制”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行业领域涉及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管理政策,指导行业系统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开展行业计划财务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二)拟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人才培训。负责全市行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指导行业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指导行业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十三)负责全市行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业系统“放管服”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
2.将原市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市住建局。
3.将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和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
4.将历史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市文体旅游局。
5.将市水务局承担的城镇排水工作职责划入市住建局。
6.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所有行政职能交由市住建局机关承担。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城市发展中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燃气、建筑垃圾、供水)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城市规划区外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燃气、建筑垃圾、供水)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由辖区政府承担。
2.市住建局负责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市城市发展中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成移交后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城市规划区外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成移交后的日常运行维护由辖区政府承担。
3.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建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建设工程消防事项(不含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行政处罚工作。
4.市城市发展中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城市规划区外的排水防涝工作由辖区政府承担。
5.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检查。
6.市住建局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治理、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辖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7.市水务局负责全市供水工作职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排水工作职责。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效率革命”监督工作
我局严格落实达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破解项目建设卡点堵点难点问题推进全过程革命的通知》要求,全力压缩审批时限。
(二)招投标领域监督工作
我局项目招标方式是由发改在立项审批时确定,关于招标文件范本制定,所有公开招标的项目都在达州市交易中心挂网开标,采用达州市统一范本,各县上是没权单独制定的。
(三)江、唐、阮案件以案促改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