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万不动产作废(2024)1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201302689号,万国用(2013)字第2831号 | 田从应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781249008GB00004F00141042 | 万源市古东关街道河西新区丽锦苑2号楼3单元6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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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