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万不动产注销(2024)03号
经法院判决,现权利人王平勇向我中心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因未收回其原有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的规定,现公示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依职权注销,并办理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转移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河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18-873045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注销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1 | 谢华富 | 川(2022)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07807号 | 川(2022)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07807号 | 万源市古东关街道银铁路(秦川丽都)1幢1单元8楼1号 | 118.61m2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