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 作者:wys-sthj
  • 发布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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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8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27—202492日(共5个工作日)。

    1.联系电话:0818-8730427

    2.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窗口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万源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一、二期)(重新报批)

    万源市青花镇二龙沟

    四川西部制汇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省优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已审批项目因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

    项目一、二期用地面积290.24亩,储煤库占地面积约82590.25m2,应急(便利)堆煤场占地面积约26163m2,总储煤库容220万吨,年度吞吐量700t/a

    1、施工期

    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围挡隔离,洒水防尘,及时清扫,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收集后沉淀,回用作场地施工用水,不外排。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消声、隔声,距离衰减,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固体废物:各类固废经收集后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优化施工方案,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禁止外排;泄洪涵洞的建设应选择在枯水季节避开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各类固废,禁止将固废丢弃在瓜子溪溪沟内。建设时避免扩大施工范围破坏植被,地表清理后的表土应及时回填或留作植被恢复覆土;应及时对高边坡进行防护处理,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并栽植藤本植物进行绿化

    2、运营期

    废气:翻车机房采取封闭措施,安装干雾抑尘系统。铁路快装站煤炭输送采用封闭式廊道,筒仓顶设袋式除尘器收尘。露天装卸煤区域通过在铁路沿线两侧设4m高防风抑尘网,设固定式喷雾降尘装置并配备移动式雾炮机,并加强作业管理。在铁路站台沿线两侧设高约4m防风抑尘网;便利堆煤时应及时喷洒防风抑尘剂,在煤堆表面形成膜状保护层,防止风蚀起尘。当应急堆煤时可采用防雨布及时覆盖防尘防雨,抑制应急(便利)堆煤场扬尘。快卸系统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皮带转载点位于封闭房间内,安装袋式除尘器收尘。在基地进出口即1#办公楼旁设置煤炭运输车辆自动洗车装置,在2#储煤库进出口设车辆过水池,基地内转运道路硬化处理、转运车辆加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适时进行道路防尘。建设封闭式储煤库,库内设自动喷雾系统;汽车装卸煤全部在储煤库内进行,加强库内装卸操作管理,尽量降低原料落地高度,严禁高空卸料。配煤设备布置在储煤库内,采用封闭式结构的设备,采取喷雾降尘。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1台,净化后的油烟废气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废水应急(便利)堆煤场及转运道路两侧设废水收集沟,在基地内设1#废水沉淀池(总容积1000m3)和2#废水沉淀池(总容积500m3),两处废水处理设施设三级废水沉淀池,均采用絮凝沉淀 过滤器工艺,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应急(便利)堆煤时应及时采用防雨布进行遮盖,避免雨水冲刷煤堆,降低受污染的初期雨水产生量。废水池进水口设置截断阀,在收集了初期雨水后及时关闭阀门,避免大量雨水涌入造成溢流。在车辆冲洗设施旁边设废水沉淀池,收集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可适时加入絮凝剂,有助于悬浮物沉淀,定期清理池底煤泥。煤泥干化池的渗沥水进入废水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设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场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花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后河。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利用封闭车间建筑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运输车辆引导管理。

    固废:煤泥干化后混入原煤外售。收尘灰混入原煤外售。设危废间暂存废机油等危废,采取“六防”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油脂:产生与食堂隔油池,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清掏后外运处置。

    相关部门文件:1、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源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万发改〔2023323号);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万源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的通知》(万发改行审〔2022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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