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4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1 | 侯世忠、张守碧 | 侯小荣 | 张成德(先于张守碧去世)、冯文秀(先于张守碧去世)、侯治才(先于侯世忠去世)、何光菊(先于侯世忠去世)、侯晓辉(先于张守碧、侯世忠去世)、侯晓鹏、侯小荣、侯小勇、侯梦园 | 侯晓鹏、侯小勇、侯梦园 |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2655号,万国用(2001)字第01816007号 | 61.19㎡
| 万源市青花镇(原青花钢铁厂58幢)4楼3号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873045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